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現有辦事機構8個:
(一)辦公室(人事保衛處)主要職責:
1.負責舉行基金會理事會會議的具體工作和理事日常聯絡、服務工作;
2.負責起草基金會綜合性規章制度、年度工作計劃、總結、政
務信息和綜合性工作報告等工作,協助基金會領導處理日常工作;
3.負責基金會會務會、秘書長辦公會議、秘書長專題會議的籌備、記錄、編寫會議紀要等工作,并監督實施;
4.負責基金會的文、電、印章和檔案的管理工作,審核基金會文件的文字、格式、內容;
5.負責基金會黨務、紀檢、監察、人事、機要、保衛、后勤等工作;
6.負責基金會代表處管理,協調項目實施工作。并承擔募集基金會資金、組織實施項目工作;
7.負責基金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。
(二)基金與財務管理部職責:
1.負責起草和修訂基金會基金管理和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,并監督執行;
2.負責編報基金會年度預算、決算和財務檔案管理工作;
3.負責基金會日常財務管理、資金管理和審計工作;
4.負責擬訂基金會的基金保值、增值和投資計劃,并承辦基金安全運作和增值工作;
5.負責組織基金會開展接受捐贈、募集資金活動和對捐贈統計、公布工作;
6.負責基金會專項基金的歸口管理工作,匯總專項基金資料,并建立專項基金信息庫;
7.承擔募集基金會資金、組織實施項目工作。
(三)宣傳聯絡部職責:
1.負責起草基金會宣傳聯絡、國際合作和外事管理的管理辦法,并監督執行;
2.負責擬訂基金會宣傳聯絡、國際合作和外事管理年度工作計劃,并組織實施;
3.負責基金會宣傳聯絡、國際合作和外事活動的管理、策劃,并組織實施;
4.負責聯絡上級有關對口部門、新聞媒體、國內外有關組織,建立宣傳、聯絡信息數據庫;
5.負責基金會網站的建設、運行維護和管理工作;
6.承擔募集基金會宣傳聯絡工作資金。
(四)項目管理部職責:
1.負責起草基金會項目管理和資助活動的管理辦法,并監督實施;
2.負責起草基金會項目及資助活動年度計劃,并組織實施;
3.負責聘請基金會項目專家、顧問和聯系工作;
4.負責基金會項目、資助活動管理工作,匯總項目活動資料;
并建立項目活動信息庫;
5.組織和承擔基金會項目實施工作;
6.承擔募集基金會項目資金工作。
(五)表彰工作部職責:
1.負責起草基金會社會表彰工作(中華環境獎)管理辦法,并監督執行;
2.負責制訂基金會社會表彰工作(中華環境獎)年度工作計劃,并組織實施;
3.負責基金會社會表彰工作(中華環境獎)組織委員會和專家評選委員會會議的召開、日常工作聯絡和服務工作;
4.負責基金會社會表彰工作(中華環境獎)評選的日常工作;
5.負責基金會社會表彰工作(中華環境獎)的宣傳策劃,組織開展社會表彰工作(中華環境獎)宣傳工作;
6.承擔基金會募集社會表彰工作的資金。
(六)項目開發部的職責:
1.負責起草基金會綜合性、持續性項目開發管理辦法,并組織實施;
2.承擔基金會綜合性、持續性項目的研究工作;
3.負責起草基金會綜合性、持續性的項目開發的年度工作計劃,并組織實施;
4.負責基金會綜合性、持續性項目開發和實施工作;
5.負責基金會綜合性、持續性項目的社會宣傳、成果展示活動;
6.承擔募集基金會項目資金。
(七)事業拓展部職責:
1.負責公益慈善和環保方面的政策法規研究,提出基金會規范運作的方案。
2.負責研究現代公益營銷方式,提出基金會項目研發的方向;
3.負責研究公募籌資方式,承辦基金會公募籌資的項目活動;
4.負責研究環保公益訴訟工作,承辦公益訴訟方面的項目活動;
5.負責研究基金會與國外機構的合作模式,承辦與國外機構合作的項目活動;
6.承擔募集基金會項目資金工作。
(八)網絡信息辦職責:
1.負責本單位網絡安全管理。
2.負責官方網站及新媒體平臺的建設、運行、管理和維護。
3.負責綜合辦公信息系統(OA平臺)運維和郵件系統管理。
4.統籌管理慈善中國平臺信息發布、互聯網公募平臺注冊和維護。
5.公益項目的策劃和執行。
6.承擔會內交辦的其他工作。